委托指南 · 用途 / 准备 / 范围
采光与照明检测:委托前先确认
采光和照明分别委托,先确认场所用途、测量状态与要测的参数。
- 要解决的问题
- 区分自然采光与人工照明,分别选择采光系数、照度、Ra、UGR、LPD 等参数。
- 委托前准备
- 说明场所用途、窗户与照明设备状态,以及要评价的工作面。现场条件按参数确认。
- 结果与范围
- 照度与 Ra、UGR、LPD 按 CNAS 附件确认;采光相关附表换版前不对外宣称 CMA 采光报告。
| 参数 | 证书 | 方法 | 不要写成 |
|---|---|---|---|
| 采光系数、亮度、反射比、采光眩光 | 可做;附表换版前不写 CMA | 原登记 GB/T 5699-2017(已废止) | 勿与人工照明项目混用方法;换版前不对外宣称 CMA 采光报告 |
| 照度(采光口径) | 随采光;附表换版前不写 CMA | 不再绑定已废止的 GB/T 5699-2017 | 照明口径照度按 CNAS GB/T 5700-2023 |
| 照度(照明口径) | CNAS | GB/T 5700-2023 6.1 | 勿与采光测量方法号混用 |
| 现场显色指数 Ra | CNAS | GB/T 5700-2023 6.4 | 勿与天然采光项目混用 |
| 统一眩光值 UGR | CNAS | GB/T 5700-2023 6.5 | 勿与天然光眩光计算混名 |
| 照明功率密度 LPD | CNAS | GB/T 5700-2023 6.7 | 勿与电磁场监测项目混名 |
照明设计限值现行标准号是 GB/T 50034-2024(带 /T)。写成 GB 50034-2024 或继续引用已废止的 GB 50034-2013,都不对。采光设计另见 GB 50033-2013;GB 55016-2021 对卧室、起居室、教室采光等级有强制要求。
相关科普:采光系数 · 照度 Ra UGR LPD
具体检测对象、参数、方法以现行资质附表及项目评审为准。CMA 与 CNAS 标志仅用于相应证书附表或附件所列项目。只做检测,不做治理。不承诺检测结果符合限值,也不提供污染物治理或结果承诺类服务。
常见委托问题
先了解条件,再安排检测
以下说明帮助准备委托。参数、方法、现场条件和报告范围,以项目评审及现行资质附表为准。
采光检测和照明检测有什么区别?
自然采光关注日光进入室内后的采光条件,人工照明关注灯具照明条件。应先说明场所用途,再分别确认采光系数、照度或其他需要评价的参数。 了解自然采光检测
照度、显色、眩光和照明功率密度能互相代替吗?
不能。照度、显色指数 Ra、眩光 UGR 和照明功率密度 LPD 表达不同的照明指标,应按检测目的选择参数,不能用单一照度读数替代全部照明评价。 理解四类照明指标
委托前需要提供哪些现场信息?
提供房间用途、窗户及遮挡情况、灯具配置和测量工作面等信息。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的现场状态应分别确认,再约定可实施的测量条件。 准备照明检测委托
采光、照明报告的资质范围怎样确认?
按照具体参数与方法核对现行资质附表。照明相关 CNAS 项目按认可附件确认;采光方法附表换版前不写 CMA。标准状态和附表状态应一并核对。 核对光环境检测能力
